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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新技术企业对税收有优惠吗?
来源:本站   点击:241   时间:2023-08-30
   

 

高新技术企业对税收有优惠吗?
1、企业所得税只优惠: 减按15%征收
《企业所得税法》第 28 条规定: “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,减按 15%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”。因此,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(15%)比一般企业适用的 25%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低 10%。
2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Q
《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》 (财税[2018] 99号)规定,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,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,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,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%在税前加计扣除;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%在税前雅销。
3、固定资产加速折旧
《关于设备、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》 (财税[2018] 54号),通知规定,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,企业新购进的、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、器具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。
4、个人所得税优惠
科研机构、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、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个人的股权奖励,允许个人递延至取得分红或转让股权时缴纳个人所得税。此外,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留存收益、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%时,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因难的,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。
5、延长亏损结转年限
根据《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》 财税[2018] 76号)第条规定,自2018年1月1日起,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(以下统称资格)的企业,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,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,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。
6、职工教育经费支出
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,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%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°时扣除;超过部分,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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